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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息时间:2008-03-06 阅读次数: 作者:系统管理员 部门:系统管理部】 【字号 大 中 小 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】
日本—赴日探亲、访友签证
签证所需材料:
1.签证申请书1张、照片1张(要求半年内免冠、浅色背景、4.5cm×4.5cm或3.5cm×4.5cm的样式)
2.护照
3.户口簿及其复印件(首页及申请人页,申请人页的“服务处所”栏须与申请签证时身份一致;16岁以下可免)
4.亲属关系公证书(除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外,其他亲属的公证书三个月有效)
5.身元保证书(私人名义)
6.招聘理由书(写明详细理由)
7.停留日程表
8.保证人所得证明书(记载有总所得金额的)
9.保证人在职证明书:
1)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,要求提供企业登记藤本。
2)保证人为自营业业主的,要求提供营业许可证。
3)保证人为退休人员的,要求提供年金证明书或确定申告书。
10.保证人的住民票(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的(同一户主里,如有外国人的情况,记载事项不要有省略的部分(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))。
11.在日亲属的住民票(记载有家庭全员及亲属关系的(同一户主里,如有外国人的情况,记载事项不要有省略的部分(住民票コード栏除外))。
12.在日亲属的在留、在职、在学证明书。
13. 如保证人与邀请人系亲属关系,需提供日方户籍藤本。若保证人和邀请人非日本户籍,需提供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。
14. 邀请理由为探亲,例如: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、照顾病人、参加婚礼等时,请添付医生的诊断书、婚礼地点的预约证明书等的证明邀请理由的资料。另外,访友时,请提交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照片、信件等的资料。
签证费用:
签证费:200元,代办费:300元
注意事项
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(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,应在有效期内提交)。
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,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。
领馆在签证审查时,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追加其它材料。
办证工作日:签证申请材料进领馆后5个工作日(进馆当日不算工作日,不含材料往返传递时间) 领馆可能会延长审查时间
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网址:http://www.shanghai.cn.emb-japan.go.jp/cn/apply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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